案件名称 |
赔偿义务人 |
案件基本情况 |
鉴定评估结果 |
赔偿金 (万元) |
修复费用 (万元) |
赔偿资金使用情况 |
吉林市安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泄漏高浓度盐酸污染造成水生态环境损害案 |
吉林市安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吉林市安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由沈阳化工有限公司装载26吨食品添加剂盐酸途经302国道蛟河至白石山、黄松甸镇沿线时发生泄漏。 |
吉林市安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泄漏高浓度盐酸造成了地表水环境污染损害 |
0.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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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无法通过恢复工程完全恢复,故以赔偿金方式进行赔偿。 |
吉林市美林化工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造成大气生态环境损害案 |
吉林市美林化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8日晚位于吉林市龙潭区美林化工有限公司院内的吉林市鑫兰化工有限公司(租赁吉林市美林化工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发生燃爆事故,爆炸过程中产生烟气对大气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
本次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及固体废物均妥善收集处置,未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因此不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环境修复费用计算,仅对燃爆产生的废气造成的环境空气损害进行修复费用计算。 |
0.3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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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无法通过恢复工程完全恢复,故以赔偿金方式进行赔偿。 |